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玄幻魔法 > 万界之全能至尊 > 第二章:江言

第二章:江言(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从这具身体前主人的记忆来看,江言明白,他似乎是穿越了,灵魂不知道怎么回事从原本的世界来到了这里,附身在了这具身体之上。

原主人的灵魂的人格意识其实早就已经消亡了,就在江言的灵魂进入这具身体时,似乎因为江言刚穿越过来的时候附带的影响,无意中造成了他灵魂的破碎,残留的灵魂碎片顺势被江言给吸收掉。

江言‘吃’了这些灵魂碎片后,消化融合到最后时里面残留的执念忽然爆发了出来反噬他,所幸有惊无险,江言顺势也获得了原主人的记忆。

前身在这个世界的身份同样名叫江言,是天云城的大世家洛家的养子,母亲早逝,父亲是洛家现任家主洛云的好友,在前身懂事前就在一次与洛云结伴外出游历时,因为给当时还是少主的洛云挡刀而重伤,最终伤势过重而死。

感念于其父的恩情,洛云就将前身收养为义子并且作为自己最疼爱的的女儿洛璃的玩伴来培养。

这种安排背后的含义是很明显的,一方面对有恩于自己的好友的遗子施与恩惠和补偿,另一方面便是拉近其与自己女儿的关系,让其在日后也能成为女儿的心腹,甚至如果这位义子表现出足够天赋和潜力的话,作为未来女婿培养也不是不可能。

可惜,前身却是太不争气了,性格上完全没继承到其父的英明勇武,修炼天赋方面也远远比不上同龄人,洛云的打算基本是落空了。

相比起前身的废柴,洛璃就要天才太多了,仅仅十五岁就修炼到了武道后天境第十重,打通了体内的十条经脉,距离后天境圆满也是只差一点而已,力压天云城所有的同龄人。

似乎是因为自己与洛璃之间的巨大差距,与洛璃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前身总是被压了一头,而且眼睁睁看着差距越拉越大,无形间就造成了前身内心的软弱自卑的倾向。让前身跟洛璃站在一起,已经完全变成了陪衬、小跟班一样的角色了。

幸好小时候培养的感情还在,加上前身的性格也没长得太歪了,洛璃和前身之前的关系倒是没有因为彼此的差距而恶化,不过差距始终是摆在那里,无形间就使得两人相处时洛璃越来越强势而前身越来越弱势,就好像天才姐姐和不成器弟弟的组合一样。

家主洛云虽然对前身感到可惜,但对于洛璃和他的关系倒是没有多加干涉,因为自己这个女儿实在是太优秀了,也因为优秀而养成了高傲而固执的性子,除了父母的话会听一下之外,也就只有从小一起长大的前身能够稍微影响一下了。

洛璃性格强势,非常讨厌纨绔子弟并且喜欢与同龄人‘切磋’武道,除了修炼武道之外,她平时最常干的事情就是带着前身到街上逛街,顺道看看能不能遇到纨绔作恶的戏码然后出手‘打抱不平’,或者跑到天云城武院里向同辈人发起‘挑战’。前身身为家主洛云的义子,能够不长歪变成纨绔恶少,跟她这种耳目渲染的影响不无关系。

之前就是在一次洛璃进行日常的‘武院打擂’时,作为跟班的江言和她一起被几个世家子弟围住,主动挑战切磋,但是却不是他们与洛璃切磋,而是要求派出自己的一个跟前身同样修为的狗腿子,来跟洛璃身边的江言切磋。

这帮家伙明知道自己赢不过洛璃,就把目标放到了江言身上。

本来江言是不想上的,但是终究还是一个十五岁的男孩,被对方一番嘲讽激将之后,他一时血气上脑就应了下来,然后只坚持了十个回合就被对面的狗腿子从擂台上打下来了。

也难怪之前的洛璃会这么生气,毕竟这天云城谁都知道,他是她洛璃的跟班狗腿子,明明实力不行还死要面子硬上,也就算了,关键是还败得这么干脆,出了这么大的丑,洛璃也是跟着丢了个大脸了。

虽然在那之后,不爽的洛璃很任性地硬逮着把那帮找茬的世家少爷们又揍了一顿,算是变相地帮前身报仇了。

回忆着这些信息,江言脱离了灵魂意识空间,回归到了现实的身体中。回想起刚才在灵魂意识空间里跟前身本能执念之间的争夺,江言至今还有些后怕。

在意识层面的战斗主要就是看双方的精神强度和战斗意志,江言与对方的等级相差不大,甚至可以说江言更一点占优势,但在意志方面对方要远比他更适应战斗,也更疯狂更凶狠,就是这方面的差距就让他在争夺时落入了下风,如果不是最后体内觉醒的那东西的话,现在存活下来的估计就是另一个江言了。

‘虽然是无意中的,但我也不想死啊,所以只能抱歉了……从今天起,你的身份就由我继承了。至少作为一点补偿,你的心愿,我会代替你完成。’江言在心里默默自语道。

前身的愿望其实很简单,可以说也是他多年来一直埋藏在心底的愿望——摆脱废柴的身份,追上洛璃的脚步,成为一个让人仰视的绝世强者。

挺单纯的一个愿望,却是前身那十几年来一直跟洛璃相伴,而被对方的天才光环阴影牢牢笼罩下催生出来的最迫切的执念。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别挡我的长生路开局99级道德经武道长生:从修炼易筋经开始十都九曜八极七元六司五老争道果长生:我摸了系统的鱼过气武林高手重生三十年前吞噬武道:从成为假皇子开始我在霍格沃茨做卷王长生道种混沌冠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