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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约定(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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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羽卫审案的速度很快,才三日,就有了结论。

张景年偷盗试题给张氏族人,朝华夫人毫不知情。判卷的大人溜须拍马,见到给朝华夫人歌功颂德的文章,就给优,朝华夫人毫不知情。得到试题的所有张氏族人,剥夺身份,永不录取,被判流放。张景年当场砍头。

涉案的有官职的人,杀头。朝华夫人,罚了十年的俸禄。

其余的人照样好好的,只有李谦之占了个大便宜,直接从第四名变成了探花郎。

再怎么着,史书里也不能写着,今年探花没有啊!

而十年的俸禄,对于金大腿朝华夫人而言,简直就是毛毛雨。

对于此事,朝中议论纷纷。赵义坐在书房里,紧紧地拽着手里的笔。

“今年会试,考的题目是治水。为何学子文中会提到朝华夫人呢?子期你可听到了什么事?朕坐在这高位上久了,竟是耳也聋了,眼也花了。”赵义正值壮年,又是武将,声如洪钟。

李子期毫无思索的开口说道:“水患,百姓全靠朝华夫人的红薯玉米土豆过日,他们听闻朝廷开仓放的粮,都是朝华夫人私库里的。有人在考卷上这样写的。黄河沿岸的百姓,对夫人感恩戴德。”

“哦!”赵义看着李子期,眼神晦暗,不知道在想什么。

李子期却是也不多言,等着赵义继续发问。

正在这时候,郑公公在一旁欲言又止。

“小喜子你有什么就直说吧。”赵义的声音低低的,让人听不出他的情绪。

“老奴家里正是那山阳县的,有老乡亲,求到老奴这儿来了,想给朝华夫人送柄万民伞。”

赵义的声音还是平平的,“既然求到你这里了,就给朝华送去吧,也别浪费了乡亲们的一片好意。她向来心善,收到了怕是又要感动落泪了。”

郑公公笑道:“这天下,那里有比皇上更加心系万民的人呀。”

赵义半晌没有说话,过了很久才开口说道:“赏给朝华夫人,一个金土豆,一个金玉米,一个金红薯。”

郑公公点了点头,安排了下去。

“子期可有心仪的姑娘,若是有看中的,都来告诉伯伯,伯伯为你作主聘了她。”赵义看着李子期,笑着说道,十分的和蔼可亲。

李子期摇了摇头,“我要娶一个比我好看的姑娘,现在还没有找到。”

赵义哈哈大笑,“荣阳公主就很美啊,你看如何?”

“太矮。”

“那秦昭呢?趁着秦相那个老狐狸还没有把她订出去,先为你聘了如何?”

“太厉害。”

赵义又哈哈大笑起来,“你是说秦昭厉害,还是秦相那个老狐狸厉害呢?好了,不逗你了。回去说与段齐听,三姓家奴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说最后一句的时候,明明是笑着,却让人阵阵发寒。

李子期点了点头,告辞出了宫,看着天边的落日,他伸出手抓了抓,勾起了嘴角。

天已经大黑了,十八娘躺在屋顶上,今儿月黑星疏,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可以看的。微风轻拂着面,带来荷塘里的阵阵泥土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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