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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得罪人了?(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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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他的歌有什么好处呀?凭这件事就可以一炮而红吗?

在准备好被谈话之前,安苏去池一默那里逛了一圈,果然得到了一杯香票票红豆奶茶。

还顺手送了池一默一个网综驻战的资源,导演已经帮他联系上了,其余的让他自己去谈。

当经纪人就是那么简单!

池一默简直不要太高兴,看来每天的奶茶没有白送。

蹭了一杯奶茶的安苏,已经成功的碰见老板,然后被“请”进办公室。

其实老板只有30多岁,是一个年轻的小哥哥。

颜值算不上高,但是收拾得干净利落,体型偏精瘦,全身上下只脸上有一些多余的肉,要不然颜值会提高很多。

虽然是老板,但是平时说话都很随和。

办公室设置的是古风黄花梨,还有尚不知道价值几何的水墨字画,稍显大气。

古风是永远都不会过时的风格,也是老板们装修的时候最喜欢的风格。

“这次的事情有些恶劣呀!”安苏进门,后老板轻轻的关上办公室的门,开门见山的就问。

安叔轻轻地将奶茶放在了老板的办公桌上,反问:“你说林青歆打算盗用时如光歌的事情吗?”

虽然身高没有老板高,但是安苏丝毫不弱。

气势不够的人才需要身高来凑,大魔王可以完全靠本事。

老板愣了片刻,咱俩想聊的好像不是一个事情吧?

安苏:不!这就是一件事。

老板轻轻地蹙眉,语气已经有了一些怒意:“青歆的歌我们很早之前就看过。”

“时如光的歌,我也是很早很早之前就看过。”安苏再一次重复老板的说法。

林青歆很早就可以拿出别人未来不知道多少年创作出的作品,但是不是自己的,始终就不可能是自己的。

时如光的这首歌不知道创作了多少年,他唱的时候是完全不需要歌词的,从内而发。

安苏农笃定这首歌是时如光自己的,就因为那股劲儿。

“谭欢,你以前不会做这些事情的。”听着安苏的话里没有很多的尊敬,老板有些生气。

“时如光再怎么说也是我带的艺人,他的利益就等于我的利益。”安苏不接老板的话茬,反而摆出了自己的目的。

“你要为公司的利益着想才能换取更大的利益。”

老板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真实目的:这首歌究竟是谁的,对于他来说并不是很重要。

重要的是林青歆火了以后,可以为公司换取很大的利益。

话不投机半句多,安苏没有再说下去的意思。

“让时如光不要动,公司想办法给他翻红。”

今天木头又渣更了(红):这个影视公司,有点黑啊!

请叫我爸爸(橙):白莲花永远最强,不接受反驳。

庞贝古城之玉玲珑(红):是啊,看上去柔柔弱弱,但是做了那么多事。

老板这句话,是为了安抚安苏,同时也是怕她真的气不过,做出点儿什么。

安苏没有说话,轻轻地退出了老板的办公室。

请叫我爸爸(橙):可惜影视公司能不能打赏给你,自己努力吧。

【请叫我爸爸打赏了一本《娱乐圈儿管理日常》。】

庞贝古城之玉玲珑(红):哈哈哈,楼上确定不是魔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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